好吧,作为一个中国人说这个自己可能都有点底气不足,毕竟没用过正版的win还整天去下个PJ版各类软件。
但是因为写博客和最近XX花园的缘故,还有Flickr照片管理的一些版权设置,开始关注版权。
先说说一个现实例子。flickr对于照片是不限制外链的(本站图片大都源于flickr外链),但是必须有能回到原页面的链接。大家一般也都遵守这个规则,友好分享。
先是对于图片的版权。国内貌似对摄影师版权保护很有限,很多人甚至去掉Logo,校内上也泛滥的到处都是。让我们看看国际通行的版权条例,学习一下。
首先是分为: 原文链接
沒有(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姓名標示-非商業用途-授權分享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用途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用途-禁止修改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授權分享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禁止修改 Creative Commons
然后是:
署名: 您允许他人对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在这些过程中对方必须保留您对原作品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您允许他人对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仅限于非商业性目的。
禁止演绎:您允许他人对您的作品原封不动地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不得进行演绎创作。
相同方式共享:只有在他人对演绎作品使用与您的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的情况下,您才允许他人发行其演绎作品。
详情请参见:http://cn.creativecommons.org/?page_id=57
然后再说说常见的两种关于软件的协议。GNU GPL 和 GNU LGPL许可协议。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一种自由软件许可协议。像任何自由软件许可协议一样,它赋予您以下四类自由:
1.基于任何目的运行程序的自由。
2.学习程序如何运作以及修改程序满足您的需要的自由。
3.为了使周围的人群获益,再次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4.为了使全社会获益,改进程序并发布给公众的自由。
GUN LGPL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一种自由软件许可协议。像任何自由软件许可协议一样,它赋予您以下四类自由:
1.基于任何目的运行程序的自由。
2.学习程序如何运作以及修改程序满足您的需要的自由。
3.为了使周围的人群获益,再次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4.为了使全社会获益,改进程序并发布给公众的自由。
如何使用?
您必须明显并且适当地在每一份发行的复制件上标注恰当的著作权标记和免责声明,完整保留所有涉及本许可协议以及免于任何保证的声明;同时随本程序给任何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复制件。
再看看很多开独立博客朋友的版权声明,大都是: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2.5 中国大陆
您可以自由:
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 创作演绎作品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署名.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相同方式共享. 如果您改变、转换本作品或者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您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基于本作品的演绎作品。
看过了这么多,想必各位对版权心里都有一点数了。开博客的快点加入版权声明(链回本站),至少人家转载的时候按ctrl+c/v顺便瞟到一眼也好,我声明了至少,你遵不遵守是你的事情。
方法:访问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选择你希望的授权方式。
然后根据提示取得代码。
如本站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2.5 中国大陆许可协议进行许可。
也希望各位在校内等社区上传漂亮图片大家分享的时候,注意保护摄影者和设计师版权(对于艺术创作)。如果是自己的当然最好署名后上传。如果是新闻图片也请尽量标注来源(很多大网站本身图片就有水印,还有防盗链)。我想这只是举手之劳,而且不需要你为之付费。好处是可以免于版权诉讼(当然一般也不至于),至少也是对于创作者心血的一种尊重。
我们或许买不起正版软件,我们或许买不起正版影碟,但是我希望在举手之劳足以为之的时刻,尊重他人脑力劳动,同时也尊重自己。
8 replies on “关于博客和照片版权”
最近韩国强调的很厉害,我发了一个奥运会主题曲,写了一个我的网址,结果有人转载,用大红色的字标注上这首歌版权归Vonkey.com,刘欢,莎拉布莱曼所有。 呵呵,很搞笑。
最近韩国强调的很厉害,我发了一个奥运会主题曲,写了一个我的网址,结果有人转载,用大红色的字标注上这首歌版权归Vonkey.com,刘欢,莎拉布莱曼所有。 呵呵,很搞笑。
总之我是怕了韩国的著作权法了。前几天刚把那张 没有告发权 的法院通知给扔了。
总之我是怕了韩国的著作权法了。前几天刚把那张 没有告发权 的法院通知给扔了。
[...] 关于这一点,其实在微软雅黑刚刚出世的时候,还没有过多的考虑,只是稍稍疑虑了一下,但是随即也就烟消云散了。不过昨儿随着不断看到的关于版权的东西,突然间有了一点想法。 [...]
[...] 关于这一点,其实在微软雅黑刚刚出世的时候,还没有过多的考虑,只是稍稍疑虑了一下,但是随即也就烟消云散了。不过昨儿随着不断看到的关于版权的东西,突然间有了一点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