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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游去

三藩的雨

在南湾住的时候,大家都在纷纷的抱怨加州不下雨。听听广播看看新闻都是加州大旱,号召大家节水。后面发现,其实这种地中海式气候,冬季温和多雨还是事实的。只是雨比较受温度的影响,故而一般都是晚上和清晨,白天下雨倒是不太常见。

后面搬到三藩,才知道原来一年四季都可以阴雨绵绵。好不容易九月份温暖了几天,过了十月这又开始冷了,也开始不时地飘点小雨。不过倒也不至于措不及防,一般就是飘飘的,外套不透水便也不怎么担心。

下雨的三藩适合躲在暖暖的书店里。三藩的图书馆其实也是一个优雅的地方,只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其周围有那么多流浪汉,每次路过都是提心吊胆地,后来索性不怎么去了。想不出来读什么书的时候,就毫无目标的在书架之间走来走去,随机的搜寻着有意思的话题。或许翻了几十页就累了,累了就累了,然后走几步还可以听听文学创造者的且问且答。虽然,我每次去city lights的时候都心生怀疑——他们是怎么养得起这个书店的?后来想想,作为三藩这样规模的城市,确实应该养的起一些先锋文化的标杆。如果没有city lights,三藩会不会变得平淡无趣?

每次我在三藩起起伏伏的小山路上开车的时候,都在期盼下坡时候的惊喜——有的时候是恶魔岛和其周围冰冷的海,有的时候是海湾大桥星星点点的光,有的时候是泛美金字塔包围在重重大厦之间的层峦叠嶂。加之风和云雾的变化,每一次的体验都是各有不同,却也让人分外沉醉在一种迷离的梦。

倘若雨再大一点,我是不是会分不清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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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状态

三藩的秋天

在一个城市住一轮春夏秋冬好像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每个季节都会有自己的特色。三藩的春天是初来多雨而后绿茵漫地,而三藩的夏天却笼罩在浓浓的海雾里瑟瑟发抖。终于夏天过去,秋天一扫夏日的寒冷,开始艳阳高照万里晴空,温暖的周末让人觉得舍弃室内的舒适便也值得。

正是秋日好风景。金门大桥清晰可见,湛蓝的海水配上飞舞的战机(上周有飞行表演)。好像我也不再去抱怨为什么野草依然枯黄,每天开过280高速的时候都饶有兴致的欣赏山脊那边的云彩变幻。三藩的秋日是格外迷人的。是一个属于城市的秋天,一个热闹喧嚣却沉迷在阳光的沐浴的秋天。

也许正是大家期盼了太久的秋高气爽,目不暇接的活动纷至而来。看不完的展览听不完的歌剧。翻出靓丽的裙子再也不惧怕寒风瑟瑟。我总觉得这样的日子有些奢侈,无可挑剔的奢侈。几乎踏遍了三藩的大街小巷,吃遍了中西珍馐。夫复何求。

这,大概就是真正生活在一个异国城市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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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游去

对欧洲的纪念(二)

玩耍的时间总是一晃而过。来不及遍历所有的博物馆,启程的火车票就已经滴滴答答的提醒我该收拾行装了。伦敦的火车站有点多,去剑桥、去牛津和去考文垂的火车分别是三个车站。旅途永远是风景和人的结合。风景美则美矣,全世界的海大概也是用同一种方式让人窒息。人却五花八门五颜六色,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触动记忆的心弦。最珍贵的瞬间可能是风景美人也美,也可能只是某人的回眸一笑。记忆的构造有时候复杂的难以解释。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英国的城镇都有一条high street,可能就像每一个中国的城市都有一条人民路吧。在牛津斑驳的院墙之间穿梭,听不懂老头的呼喝,也看不明白哪些古老的仪式。那些在文学作品中不断出现的三一学院、国王学院终于变成了实质的存在,而一堵堵院墙围起来的又是怎样的群体?剑桥似乎荡起了更多的碧波,虽然不免奇怪的看着各个学院把自己围成景点。不知道凯恩斯在的时候,街上是不是也会有这么多的游客。我想应该还是不一样的吧。那个时候是不是更加经常下一些小雨,然后人们就这么披着风衣赶着马车在石板路上滴答滴答。

上次读《傲慢与偏见》大概还是初中时候的事儿了吧。那个时候英语不好,看过的外国文学基本都是翻译的。不知道是翻译的不好呢还是我实在是对西方庄园式生活提不起兴趣,读这些名著显然不如读中国四大名著顺畅的淋漓尽致。然后就贸然闯入了达西庄园,一种横跨两个世纪的体验。庄园的壮阔放一边不谈,游览的过程基本就是脑子里面想像着电影的场景,试图穿越回十八世纪。或是浮华或是迎不来皇家莅临的哀怨,这个庄园就这么矗立在一片一望无际的芳草萋萋上。穿梭在牛羊群中,不知道是庄园刻意营造的布景,还是生态本来如此。

白天的庄园一晃而过,晚上就是开心的围在火锅边大快朵颐。风格的切换乍一看有点突兀,其实大家只是在尽力的狂欢。很多年一晃而过,记忆的种子依旧在暗暗萌发。一团团冰冷的肉片下锅,化在水里,变了颜色。而我们的记忆,不知是不是也不知不觉的变了颜色。

今日一别,下周再见,也不算太过于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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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游去

对欧洲的纪念(五)

我不知道外国人看中文是什么感受,反正当我遇到跟鬼画符一般的文字的时候,感觉一般是眼前一抹黑。所以在瑞士就算不认识德文,多少还可以猜一下路牌是什么意思。而真正到了东欧(或者中欧),便重温了对着鬼画符的感觉。还好,google map一直是出门在外的利器。

布拉格一直很热。我造访的时候天气也很热。一夜听着铁轨哐当哐当的想着,思绪飞回十几年前在国内咣当咣当慢游的时候。那个时候觉得祖国好大,随便去个苏州都要一夜的火车,连硬座车票都要好几百。家乡离北京不远,所以对首都的繁华并不感觉那么陌生。直到第一次游访上海,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魔都的名号,就一个人迷失在南京东路的繁华之中。若干年后,真正在上海生活着,才明白当时所见不过寻常。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去布拉格。很多人说布拉格很秀丽,嗯,确实红砖红瓦的很干练,我却并没有那种期待已久的感觉。想起来那年第一次去纽约,当红眼航班迎着肯尼迪机场的朝阳降落的时候,当机长广播说Welcome to New York的时候,我难以克制那种渴望的神情,望着窗外的曼哈顿层层叠叠的街道,无限唏嘘、不可抑制的呢喃着Welcome to New York,it is New York。然而或许真的是当时只道是寻常了,在布拉格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就觉得慢慢的在城里散散步就好。据说主城不大。据说帅哥美女。反正走着走着就是华美的教堂,走着走着又碰到看不懂的天文钟,然后走着走着就到了伏尔塔瓦河旁边。也不知道为什么查理大桥上会有那么多铜像,只觉得夕阳的余晖斜斜的打下的光线很美。也不知道河的对面山上有什么经典,反正走走停停、偶尔买杯lemonade加点冰,便好像灼烧的感觉多少被冲淡。还有那盛名之下的艺术馆,没想到那么多西欧的名作也暂时或永久的停留异地他乡。对呀,谁又敢说永远呢,生命总归是有限的,永远是有多远?

登高望远是永远的规律,所以一路上行、顺便跑到隐蔽的画廊探宝。空手而归倒也没什么失望,继续登山就是了,总不能事事尽如人意。是谁说的,每一座城市就像每一个爱过的姑娘,她们会以不同的美丽感动着你。每一个城市的触摸都是不可重复的,那时那刻,能把握住的只有那些刹那。把握不住那么多转瞬即逝的美感,不如坐下畅饮啤酒、再大口啃着猪肘鸡腿,反正旁边有配好的酸甘蓝解腻。就算日暮落下星星点点,温暖的晚风还是不让人早早归去。一楼五层的酒吧,满足了少女以冰为杯喝酒的渴望。

吻别了布拉格的姑娘,我卷起衣袖向着布达佩斯行去。通宵的火车并不那么让人疲惫,还可以站在站台幻想一下苏联时期的军事发达。对于布达佩斯我是有期待的。当年有位聪明绝顶的匈牙利数学老师——我也不知道他那是天生还是因为嫌麻烦。每次我问出白痴问题的时候,他都皱皱眉头。我开始还以为他在想怎么给我解说,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他大概在想,怎么又招了一个这么笨的学生。

夜车留给梦中回忆的时间并不长,醒来已经是布达佩斯的阳光。特意住到多瑙河对岸的城堡山上去,这样就可以每天一睁眼就以为自己在童话梦境的渔人堡。出租车载着我的行李走走停停,顺便我可以偷窥一下晌午时分的人流涌动。久闻大名的“古拉什”汤暖暖下肚,然后毫无形象的撕着面包、试图吸干最后一滴残汁。

布达和佩斯被多瑙河一隔为二,可以兴致盎然的在桥上穿行,亦可以乘着深埋地下的地铁快速穿梭。有人下水浸药浴,有人上山观夜景,反正布达佩斯既可以喧嚣也可以宁静,慢进慢退。心情舒畅导致食欲也舒畅,一日四顿五顿便也成为寻常。吃吃喝喝、玩玩乐乐,这大概是世上最容易的生活方式吧。

然而,当下稍显寂寥的街道依稀有着当年科技发展的痕迹,House of Terror更是记录了历史的血腥。战争、生灵涂炭,于我只是小说、电影和博物馆里的历史记忆。但对于当年那些人来说,就是连睡觉之前都不知道明天会如何的胆战心惊。太阳一轮轮升起又落下,月亮勉强照耀着深夜的街道。人们不愿遗忘,谁都不愿遗忘或者被遗忘。

最后一日醒来,我还是庆幸现在是个和平的年代,可以对着渔人堡傻傻发呆 。听近邻的琴声悠悠,听远处的歌声绵延。不知道我现在抚摸的这片断壁残垣,在漫长岁月中有多少人鲜血洗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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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

When we were young

想到了以前的一些有趣的事儿。

从有记忆开始(我的记忆开始的很晚, 大概6岁以前几乎没什么,12岁以前的我也忘的差不多了),比较一下不同时期的记忆,总感叹小时候的成长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每年每月都有着不同的故事,而青春期的各种尝试、无论成功与失败,都是人生蛮有意思的记忆。

那个时候,有幸可以和一些好朋友一直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若有若无的定义大概就是,一年聊天个一两次吧,但每次都是各种有深度的长聊。那个时候最喜欢想的问题就是成长是怎么一回事儿,然后最经典的对话就是彼此提醒对方若干年前的样子和现在的样子。事情已经变了很多不是么?记得一句经典的评论就是,“每次回头看看那年的自己,都觉得很幼稚”。能有此感概,怕是一种成长的阅历了。

有的时候觉得可笑,在这个信息交换无比畅通的年代,我却真的可能跟旧时的好友失去联系。其实很简单,总有人不去注册校内,总有人不愿翻墙查facebook,总有人不去用qq,总有人不去上微博,总有人不堪微信的烦扰。这样一步一步筛选完之后,突然间发现,在每个新的工具上面结识的都是一群新的人,然后重新经历一遍初识的热火朝天、了解之后的心有灵犀、若有若无却依旧可以为某个隐晦的段子相视一笑。好像每次都是打开一本书,其实看到2/3就不用再往下去看什么结局了。结局是有一定的仪式感和强迫症,但是其实最惊心动魄的初识和高潮已经过去了。

我不知道那些年少时候的朋友们会不会看到此篇。我只想说,能在这里细细回味那年成长的乐趣,幸亏有你。Glad we met when we were yo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