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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凯恩斯传》(二)

昨天读了一大半,剩下了一小半,今天继续。

凯恩斯毕竟还是以经济学家的身份为大家所熟知的。以前读书的时候经常感慨经济学真的是什么都学,除了经济学原理本身之外,我们还得学历史、哲学、(天文)地理、政治、法律、数学、统计、计算机,甚至于物理——有些思维总是想通的不是?大概就还跟化学还没啥交集吧,连生物都有交集(一是跟生统和流行病学什么的有交集,二是跟神经经济学有交集)。

学的乱七八糟其实对于人脑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这也是我觉得为什么在西方教育体系下面,其实人文学科是比较难学的。对于理(工)科来说,极度的打磨抽象和逻辑思维能力是最主要的训练,而对于人文学科则有点考验见海纳百川的功夫——如何把零碎的散落在各个角落里面的东西或紧或松的串联起来。

以前最茫然的就是去艺术博物馆,尤其是当代和现代艺术博物馆。大概这几年在欧洲呆过、在上海的时候也全国四处晃荡、到了美国更是百无聊赖的去各个博物馆闲逛,反而对于当代艺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兴趣——对色彩明艳的感知,对抽象和具体的平衡,对构图和遐想的感悟。有的时候艺术需要一点空间感,很多作品没有足够的空间是难以诠释它的魅力的。

我觉得凯恩斯投身经济学多少有点是被当时的时事早就出来的——一战、二战,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人们的不安和焦虑产生了对偶像式的经济学家的诉求。如果他完全生长在一个和平年代,那么搞不好他会成长为哲学家而不是注重在某一个具体领域吧。

他当年对经济学的评价至今品来还是蛮有意思:

(经济学)是一种很容易的学科,但很少有人能够表现优异。

这个悖论的解释在于,一个伟大的经济学家必须是多种天资的组合...他必须是数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家和哲学家——至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必须同艺术家那样既超然又不被人收买,但有时又如同政治家那样离现实世界非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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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其实是感慨万千的。以前学的学经济学很累,主要是发现对于知识的需求是一个指数增长过程——学的东西越多,不知道的越多、相关的知识越多,于是越发有压力去涉足更多的相关领域。而今读起来,凯恩斯作为一个如此聪明的大脑,当年在经济学还未如此扩张的情况下,便已经感慨出来这里面类似“玄学”的味道——我这里用玄学其实是中性(至少不带贬义)的,因为这个系统实在是过于复杂,以至于我们现在对其的认知太有限。

其实无论是凯恩斯当年还是后面的卢卡斯,对于宏观经济学的理解都有很深刻的一点——这个系统本身是一直在变化的。每当我们对于(处于相对静态的)系统的运转规律更了解一点并加以干涉的时候,系统本身就变了,然后以前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就不准了。这是一个互动和动态博弈的过程,人们只能一点点的沿着自己的足迹去认知这个系统的下一个可能的阶段,而无法站在一个非常高的高度来鸟瞰整个局面各种可能的变化。每当我们有一点点发现,然后这个世界又变了,这是一种其实对于研究者来说非常可怕却又让人兴奋的状态。真的,很多问题到最后抽象出来都是哲学问题了,因为大家实在是困惑难解。凯恩斯在伊顿公学和剑桥(信使会)都受到了相当密集的哲学训练。我虽然不是特别理解在一个人未经世事(处于象牙塔中)的时候如何可以去感悟哲学的深刻,但或许不同的大脑就是不同的吧,有些思维先建立起来、然后慢慢用生动的事实来充实也不错。

还有一段二战前后、马克思主义大为兴盛的时期,凯恩斯对于《资本论》的评价也蛮好玩。背景自然是大萧条、二战的可能阴云下,人们对于前途道路的迷茫的探索。无论是希特勒对于法西斯主义的探索,还是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的探索,都给予了绝望的人群一点希望的光芒。总有人们是相信只有彻底的不同的改变才是改变,而正如凯恩斯所评价的,“俄国是一个难得的拿整个社会做实验”的例子,生在这样的时代也不免让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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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斯将《资本论》和《古兰经》相对比,也是蛮有趣的一番相较。“我不明白为何这两本书都能是世界上的一半人口为它们而战?它让我困惑。”说起来倒是给予了当年的《资本论》一个很独特的位置。读《凯恩斯传》,从他父母的结合、到他的出生、上学、工作,一步一步,我一直最大的感慨就是真的是“时势造英雄”。同样的,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除了英伦大地上的思维勃发,欧洲大陆人们也开始对于未来有着不同的认知。在没有一个认知的体系可以主导的年代,百家齐放的想法确实有意思的很。而其实“信仰”这个东西也是蛮有趣的,以前洗脑的结果就是对信仰是一味的排斥(虽说另一种更为严重的洗脑就是对信仰盲目的跟从)。突然想起,凯恩斯说到信仰也是蛮好玩的,大意为“我们这代人毁灭了新一代的信仰,所以他们是不幸的;而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有幸接触了这些信仰并毁灭了他们,所以我们是幸运的”。

这又有点像昨日说到的实用主义了——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实际中可以被检验(证实或者证否)的道理,而最好的检验的便是战乱的年代、整个社会处于一种不稳定的波折中、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搬到美国这一年多的时间,最大的感慨就是美国实在是太安逸了——太稳定了。硅谷算是一个创新的区域吧,但是你看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无非是简简单单的节奏。看美国大选,最热的依旧是经久不衰的移民、种族、医保等等。这个社会稳定到了一定程度、以至于大家失去了想象的空间与压力,而不同于主流派别的学说也就难以发出足够的声音(话说早些时间的AEA居然有个heterodox专场,也是有趣)。

说来,这也跟我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有关。既然没办法“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那么面对实际的挑战,我应该如何找寻一条相对安静的道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但想象的空间可以很宽广。我一时大概是不会有什么答案了,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可以体会波折之中的兴奋与灵感,注意到一些以前未曾注意或者懒得注意的生活侧面,然后给自己一些更加新鲜的启迪与想法。

这本书还没有完全读完,大概还有个几十页。所以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写下(三),可能有些想法,可能也没有什么想法。不过还是蛮喜欢这种毫无功利心的读书的状态——我也不知道自己想看的是什么,那就随便看看随便记记,灵感也不是说来就来的,还是有一些积淀才能共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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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美国的个人所得税

前几天第一次完成了在美国的报税。因为是跟着公司搬过来的,所以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帮我来报税。其中需要我自己做的事情其实不怎么多。只是收到四大发过来的厚厚的72页的报税表格之后,我还是饶有兴致的学习了一番这个税是怎么算的(其实主要是因为要补税,所以在心疼我的钱...)。

以前说过,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和中国最大的不同就是征缴的方式。中国的个税是在发工资的时候就按照累进税率由公司代扣了,以单人单月单笔工资收入为基数计算;而美国的税则是以家庭为单位,代扣数额需要填一张生活负担表(w-4),然后按照预期的年度收入税总额平摊到每张工资支票。这个税虽然也是由公司代扣,但是每年会有一个多退少补的环节——这也是为什么今年我会欠税...此外,在不同的就是美国的州税和联邦税是分开计算的,每个州的州税不尽相同;再者,美国有很多项目时可以抵税的,比如贷款利息、财产税、已经交过的州税等等。

我今年报税最主要的麻烦就是去年的身份有变化——从跟美国没有半毛钱关系、变成了美国的税务居民(主要的条件就是在美国呆超过183天)。在身份有变化的时候,就不能采用电子报税的方式了,而是需要把一沓报税的纸质表格寄给税务局。这种情况下,倒也不用花钱去买什么报税软件了。

结婚的话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联合报税,然而这一条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然后就是从银行拿到的各种利息和开户奖励什么的会收到一张1099-int表格,计入当年应纳税收入。

今年跟我没关系、但是还蛮有意思的是还有一个叫做amt的东西,我研究了半天也没搞懂我什么时候会hit amt....好像算起来还是有点复杂的。等有空的时候再仔细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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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婚姻法的一段历史(1840-1850)

今天扫paper扫到一篇关于美国婚姻法变化的。全文可以在作者网站上找到。

Bankruptcy and Investment: Evidence from Changes in Marital Property Laws in the U.S. South, 1840-1850

Peter Koudijs, Laura Salisbury

We study the impact of the introduction of a form of bankruptcy protection on household investment in the U.S. South in the 1840s, which predated modern bankruptcy laws. During this period, certain southern states passed laws that protected married women's property from seizure in the case of insolvency, amending the common law default which vested a wife's property in her husband and thus allowed it to be seized for the repayment of his debts. Importantly, these laws only applied to newlyweds. We compare couples married after the passage of a law with couples from the same state who married before the passage of a law. Since states passed laws at different points in time, we can exploit variation in protection conditional on state and year of marriage. We find that the effect on household investment was heterogeneous: if most household wealth came from the husband (wife), the law led to an increase (decrease) in investment. This is consistent with a simple model where downside protection leads to both an increase in the demand for credit and a reduction in supply. Demand effects will only dominate if a modest fraction of total wealth is protected.

说起来也有意思。在上海的时候,大概是正处于周围朋友纷纷结婚的年纪,加之新婚姻法的出台,耳濡目染的听到了许多跟结婚有关的话题。那个时候打开电视看上海本地的频道,到处都是结婚离婚财产房子问题的。然后才意识到,原来婚姻法竟是这么深刻的影响着婚姻的经济基础。

这篇文章有些年代了, 回溯的是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一些州队对于婚姻法的改变。时代背景则是1841年的经济萧条、所以政府出台了破产法允许个人破产。当时的情况是,一对夫妇会作为共同的家庭财产所有者来承担对外债务,比如丈夫有外债的话那么妻子的婚前和婚后财产都会被用来偿还债务。那时很多人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所以南方的部分州在1846年出台新的法律条款,妻子通过财产所得的收入被认为是她自由财产。那时黑奴制度还依旧存在着,所以黑奴也是除了土地之外嫁妆的重要的一部分。有意思的是,新婚姻法适用于否是取决于夫妻结婚的时间的——如果是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后结婚,那么夫妻就受到新的婚姻法保护和约束。

背景故事大概就是这样,然后两位作者开始用数据来实证检验当时法律变化对于家庭投资行为的影响。因为不同州通过这个新法律的时间所有区别、且这个婚姻法的只适用于新的夫妻,所以作者们可以通过对比前后的家庭投资策略的变化来得出结论。他们的数据表明,如果家庭财富更多的来源于男方,那么投资的比例就会上升;如果家庭财富主要来源于女方,那么投资比例就会降低。这样的结果也应证了他们的理论模型——针对婚姻中个体财产的保护会增加对于融资的需求而减少供给;需求效应只在共同财产受保护的时候会有作用(这个我没细看他们的模型部分,没有特别理解这里面的含义)。

所以这篇paper的故事倒是蛮简单的,实证检验部分也没有什么特别花哨的。结论倒是可以拓展到现在婚姻法的各种变化对于家庭决策的影响。感觉现在的婚姻中很多家庭格外留意对于双方自有财产的保护,提醒着我们婚姻并不是两厢情愿就可以顺顺利利的白头偕老。我曾经有段时间问过很多人,如果两个人只是希望在一起生活的话,为什么还需要结婚?仪式且不论,结婚本身不就是去签一纸合同吗?如果双方足够信任彼此,这样的纸质合约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应该不会用到这份合约的那一天吧。有人说是为了孩子。那么,又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才能共同抚育孩子呢?可能大家会觉得这些问题难道问的有些可笑,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或许今日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这些也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也是在人类社会慢慢演化的过程中被大家发明出来的,然后一步步修改直至如今。前段时间不是还有人说,结婚不应该是一个带违约条款的无限期合同,而可以是一个有固定年限的合同、到期双方决议是不是续约,这样大家就算处的不开心,更多的做就是要不要继续结婚、而不是什么时候离婚的决定了。

我只能说,在我有限的观察范围之内,我觉得婚姻的这纸合约更多的是对于整个社会承认夫妻双方作为一个家庭单元而存在、而不是两个人独立的存在(离婚正相反,是告诉整个社会我们俩各自为政)。比如签证、比如报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好像也要向家庭方向改革了)、比如买房(多少人因为限购或结婚或离婚,也是有点荒唐的可笑)。所以与其说结婚是对于夫妻双方的约束,还不如说是他们两个人决定结合成利益共同体、一致承担对外的约束。所以这样理解的话,这篇paper的结论也就理所当然了——当夫妻双方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拥有人,那么他们在整个社会群体中的角色就不是单纯的一个单位,而是两个单位了。在十九世纪当年那个男主外居多的时代,男性更多的进行着有风险的投资决策(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我假设女方的投资策略是相对保守的),而由于妻子不承担破产责任,社会群体给予男方的信任自然更多取决于男方本身的财产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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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itutional Law by Yale 听课笔记(一)

Coursera上期盼已久的一门课,终于在春天开课了。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法律学的太差了,或者说没受过专业的法学训练(其实还应该补一下accounting,可是我实在是懒的去考CFA)...需要恶补一下。所以这门课比较适合我的需求。去年本来计划修完世界史的那门A History of the World since 1300,结果后面各种走神...台大的《秦始皇》倒是听完了。现在不贪多了,争取听好这一门。

写笔记纯粹是为了强迫自己听课...给自己列几个简单的目标:

  • 了解美国的宪法基本知识和相应的社会制度
  • 了解诞生这样宪法的历史背景
  • 了解后面一步步的修正过程
  • 逐渐思考,这样的制度变迁是如何配合美国近代经济发展的

说白了,就是从制度经济学和历史的角度,去理解美国宪法对于经济社会生态的影响。毕竟说到底,mechanism design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研究领域,而社会制度是慢工出细活的学习过程。希望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可以达成这样的目标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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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课主要是基本的课程介绍。抄一下前几周的大纲:

  • Congressional Powers:议会
  • Presidential Powers:总统
  • Judges and Juries:庭审系统
  • States and Territories: 联邦
  • The Law of the Land: 土地法
  • Making Amends:修正案
  • Progressive Reforms and Modern Moves:改革演化和最近的进程

然后抄一些要点。纯属照抄,不代表本人倾向。

民主: 1787年,美国宪法建立。在此之前,完全没有民主(democracy)的概念,而在二百多年后的今天,哪怕是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印度,都实现了民主选举。

美国宪法的序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联邦政府模型——

一句纲领: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

国会两院模型和立法权:英国沿袭的是上下院制度。当年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出于公平考虑(国会成立初期,形成贵族组成的英国上议院和以平民组成的英国下议院。而现在实际上,下议院占较大优势。英国下议院对财政预算案有先议权,上院只有为期一个月的延期通过权,公法案在下院三读通过,上院反对无效,故上院的权力只是象征。首相领导的内阁只对下院负责)。于是有人认为,这样的制度而导致新的法律条款通过相对较为困难,(比如有可能旧的不好的条款长时间存在着),倾向于选择“较少的法条”这样?(对此存在争议)

美国联邦政府参议两院制度由其演变而来,设有参众两议院。参议院(Senate),各州不论人口均派有两名代表;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以人口比例分配。这是出于“议员对联邦政府不信任”和“政府认为议员不具有代表性”的平衡,或者理解为各个州之间话语权分配的角逐平衡。现在,众议院中有各州众议院议员435名,而参议员来自50个州,为数100名。而关于人数,其实当年也有争论(若是太多,则几乎无法对话;差旅也是个问题)。差旅方面,一律由联邦政府负责,不由各个州出钱(为了避免只有利益相关州代表出席)。

选举方面,众议院每两年选举,25岁且在为7年以上美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众议院(参议员要求30岁、9年公民)。参议员一任6年,其任期交错,故每两年有约1/3的席次改选。

如果参众任一方认为某提案是违宪的(unconstitutional law),那么不会有任何投票。此外,总统也有判定违宪权。